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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鉴定引争议 洛阳一重点工程变烂尾工程


时间:

2012-02-08

  洛阳市一项投资近1500万元的重点建设项目,在主体工程完工两年多后,却仍然无法正常使用。造成这一当地重点工程烂尾至今的原因,是因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。本来简单的案情,却因迟迟无法做出工程质量鉴定而拖延至今。

  重点工程烂尾

  在河南省孟津县连霍高速公路一侧,矗立着一座巨大的钢架结构厂房。由于长期风吹日晒,一些钢构件上油漆已经脱落,因为生锈螺丝变成了咖啡色,厂房内长满了杂草。谁也无法想到,这座破败的烂尾工程,竟然曾经是洛阳市的重点工程,并极有市场发展前景。

  2008年,洛阳大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称大洋公司)与全球500强企业法国圣戈班公司达成合作,在孟津县新建四条电炉生产线。该工程总建筑面积七万平方米。其中电炉生产线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,主要生产在国际市场上有极强竞争力的新产品电熔锆钢玉砖。据大洋公司负责人常伟介绍,待生产线投产后,将年产电熔砖三万吨,80%产品出口,新增就业岗位700余个,是2008年市重点工程。

  但是这一切停留在了规划书上。2008年11月4日,大洋公司和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(下称杭萧公司)签订标的为1490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。由杭萧公司承建其生产车间钢构厂房工程。2009年4月30日到6月10日,随着钢结构主体陆续完工,大洋公司、工程设计公司、河南杭萧、孟津县质量监督站以及监理公司等单位代表对其进行了三次验收,但没有通过。

  根据孟津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证明,2009年6月10日的验收结果表明,河南杭萧没能提供齐全的钢材质量证明书,钢结构使用的部分钢板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。

  “我们发现车间钢构厂房工程使用的钢材有问题,要求杭萧公司解决质量问题。”常伟说。由于杭萧拒绝返工,大洋公司向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,要求对河南杭萧承建的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热轧钢板(带)进行调查。洛阳市质监局的调查结果显示,河南杭萧提供给大洋公司的12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中,有8份内容与厂家原始产品质量证明书不符,涉嫌篡改和伪造。

  另外,河南杭萧在报价书中承诺提供牌号为Q345B的钢材共计1050.34吨,但在实际提供的该牌号钢材中,有675.642吨缺少质量证明书。“由于承建厂房的钢材来源不明,而且厚度不够,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,我们不敢在这样的厂房投入生产使用”常伟说。

  按照合同预定,大洋公司需根据工程进度,分次向杭萧公司支付工程款;但由于没有通过质量验收,大洋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。2009年6月20日,杭萧公司以违约未支付工程款为由,向洛阳市中级法院起诉。2009年10月,大洋公司诉杭萧公司工程质量纠纷案在洛阳市中级法院立案。这两起具有关联关系的案件并不复杂,其关键点是对工程质量作出鉴定,然而正是对于“工程质量作出鉴定”使得案件变成了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式的诉讼。

  谁来鉴定

  在杭萧公司诉大洋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案中,大洋公司提出,按照合同预定,大洋公司需根据工程进度,分次向杭萧公司支付工程款;但由于没有通过质量验收,大洋公司拒绝支付工程款。同时,大洋公司提出,洛阳质监局的调查结果显示,杭萧提供给大洋公司的12份产品质量证明书中,有8份内容与厂家原始产品质量证明书不符,涉嫌篡改和伪造。

  另外,河南杭萧在报价书中承诺提供牌号为Q345B的钢材共计1050.34吨,但在实际提供的该牌号钢材中,有675.642吨缺少质量证明书。对洛阳市质监局的调查结果,洛阳市中院并未认可。该案主审法官赵广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鉴定申请应该由当事人申请,法院技术处委托有资格鉴定的单位进行专业鉴定。